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
地图找房预约看房
您的位置: 住朋网>资讯>南宁> 南宁住房公积金月缴上下限确定 分别为1506元和60元

南宁住房公积金月缴上下限确定 分别为1506元和60元

来源:南宁晚报作者:凌剑伊 实习生王倩倩2014-07-18 10:14反馈/举报

17日,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南宁市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上、下限已确定,分别为1506元和60元,其中,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较去年提高了104元,但下限没有进行调整,与去年一样仍为60元。

  据介绍,南宁市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是经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的。设定公积金缴存上、下限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政策。

  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南宁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201元。按规定,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南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2550元。结合此工资基数,按2014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计算,职工月缴存额上限为50201÷12×3×12%=1506元,由此设定2014年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506元,合计为3012元。

  在月缴存**额度方面,记者留意到,与去年上限1402元相比,提高了104元,但下限与去年持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2013年南宁市职工**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工资标准的通知》)。那么职工月缴存额下限为1200×5%=60元。据此,设定2014年度南宁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20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各为60元,合计不低于120元。

  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中直、区直等驻南宁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以及缴存上、下限,可参照相关政策执行;企业总部不在南宁市但在南宁市有分支机构的,可参照企业总部所在区域城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另据了解,今年1—6月,南宁市新增归集公积金约22.73亿元(包含六县六区和铁路分中心),全市缴存职工人数约有50万人左右。

  • 请选择意向区域
    • 良庆区
    •  ├玉洞
    •  ├五象湖西
    •  ├五象湖
    •  ├五象湖东
    •  ├蟠龙片区
    •  ├广西体育中心
    •  ├五象南
    •  ├良庆大桥南
    •  ├五象重大公益项目片区
    •  ├总部基地
    •  ├大沙田
    • 邕宁区
    •  ├龙岗商务中心区
    •  ├新坡湖片区
    •  ├龙岗西片区
    •  ├龙岗大道延线
    •  ├蒲庙
    •  ├梁村片区
    •  ├龙岗南片区
    • 青秀区
    •  ├东盟商务区
    •  ├市中心
    •  ├望园路
    •  ├东葛路
    •  ├仙葫经开区
    •  ├凤岭北
    •  ├凤岭南
    •  ├柳沙
    •  ├会展中心
    •  ├南湖
    •  ├青秀万达商圈
    • 江南区
    •  ├沙井大道
    •  ├那洪大道
    •  ├江南大道
    •  ├经济开发区板块
    •  ├南建路
    •  ├空港
    •  ├江南万达板块
    •  ├壮锦大道
    •  ├五一路
    •  ├星光大道
    •  ├白沙大道
    • 西乡塘区
    •  ├北湖商圈
    •  ├广西大学
    •  ├石埠
    •  ├安吉大道
    •  ├江北大道
    •  ├相思湖
    •  ├新阳路
    •  ├高新区
    •  ├科园大道
    • 兴宁区
    •  ├望州路
    •  ├中华路
    •  ├南梧路
    •  ├秀厢大道
    •  ├三塘板块
    •  ├朝阳
    •  ├东沟岭
    •  ├长堽路
    •  ├兴宁东
    • 武鸣区
    •  ├里建
    •  ├老城区
    •  ├标营
    • 马山县
    • 崇左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