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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综合楼变身"特价房" 项目违章现已被叫停

来源:南国早报作者:赵劲松 杨禹伦2013-07-25 10:11反馈/举报

   南宁一房地产公司与村民小组签下联营合同,在一块集体用地上进行开发、招商,以2880元/㎡起的超低价格,吸引大批购房者前去“合作建房”。不过,其合法性遭到质疑。

   7月24日,南宁市高新区组织多个部门展开调查,认为该项目未获批相关证照,属于违章项目,且在建设工程中将产业综合楼变为商住综合体,已下达停建通知

   一张传单的诱惑

   较低的价格,让一对打工夫妻兴奋不已,看房当天就“抢”下一套特价房

   谈先生是河池人,夫妻两人来南宁打工多年,一直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7月初的**,他在街头收到一张精美的传单,这是一个名叫“金悦·阳光里”的楼盘广告。传单上,“2880元/㎡起”、“首付3万扎根南宁”等字眼,**着他的神经。当晚,他就和妻子决定,去这个楼盘看一看。如果按照这一价格,他们的“住房梦”就可以实现了。

   按照传单上的地址,两人来到一个位于高新区某科技园西侧的售楼部。在售楼部里的一个沙盘上,他们看到两栋楼房的模型,还有多个面积的户型模型。售楼人员向两人介绍,该房产项目一期有两栋大楼,将来还要开发二期、三期。售楼人员还带他们到项目施工现场实地查看。

    谈先生说,这个售楼部面积不大,但并不冷清,有10多名从各地赶来的看房者挤在沙盘前。在推介过程中,一名售楼人员数次介绍卖点,“这里是工业区,周边有很多大型企业,自住、投资或出租都不错”。

   “在城区,哪里能找到比这个价格更低的楼盘?”谈先生说,传单上还罗列了南宁多个区域的楼盘价格,开盘价均在6000元/㎡以上。该处“2”字头的价格,再加上售楼人员“买到即赚到”的说法,让他兴奋不已。当即,他和妻子拍板,并以2880元/㎡的价格“抢”到一套特价房。

 

    一次危险的赌博

    朋友的忠告,使他很不踏实,但还是决定放手一博

    谈先生被告知,按照开发商的规定,双方是“合作建房”的关系,购房者不能办理银行按揭,只能一次性付清房款或分4次付款。当天,谈先生交了一万元的预约金,并和对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7天之内双方签《合作建房合同》,他要按照30%的房款比例交首付款。

    回到家后,谈先生向朋友说起此事。朋友表示“这么低的价格**有问题”,还举出几个违规建房的例子。朋友提醒他,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五证”、“两书”是*为重要的条件。

    听了这番话,谈先生感觉“从头凉到脚”,继而有些失落。“当时一心想买房,被低价冲昏头脑,什么都没有看。”

    签合同前,他再次来到这家售楼部,要求售楼人员提供相关证照,结果对方找来了建设用地批准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明确表示双方是“合作建房”,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不过,对方口头承诺“交房5年后可以办房产证”。

    虽然心里很不踏实,谈先生还是决定放手“赌一把”。7月19日,他和开发商签下了《合作建房合同》,并补交了4万多元首付款。至于理由,他这样解释:“风险大,收益高,就算没有房产证,能住70年也不错。”

 

    几份文件道出内情

    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该项目实为三产综合楼

    7月18日上午,在南宁市科园大道尽头,南国早报记者找到了“金悦·阳光里”招商中心。一名售楼小姐迎上来介绍,在建的两栋楼房均为33层,每层15户,有6个户型,面积为33~82㎡不等,房价为3300元~3600元/㎡。

   “2880元/㎡的特价房早就抢光了,**开售的100套只剩下两套。”这名售楼小姐说,7月6日开始销售,每次推出100套,从10多天的销售情况来看很火爆,二期房源要等一周才能推出。

    在售楼部内,记者看到不少从武鸣、百色等地前来的看房者,售楼人员忙个不停,一批批看房者被带到沙盘前,听取该楼盘的美好前景。由于房价“划算”,不少人当即表示了购房意向。在现场,也有购房者正在和售楼人员签《合作建房合同》。售楼部里看不到有关证照,有看房者提出要求,售楼小姐拿出了几份复印件。

    记者看到,这些复印件包括:建设用地批准书、登记备案证、南宁市**、国土部门的两份复函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根据这些资料,该楼盘所在地的土地使有权人为西乡塘区心圩街道办明华村8组,面积超过1.2公顷,所有权性质为集体用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在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上,该项目是投资8700万元的“三产综合楼”,业主为明华村8组。

 

    “购买者相当于租用”

     售楼小姐称可办房产证,招商经理却称并非销售

     对于看房者普遍关心的土地性质和能否办房产证的问题,这名售楼小姐称,虽然目前为集体用地,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以后交纳土地出让金,可以转为出让土地”。随后,她拿出一份政府文件,称该文件多个条款对类似情况给予保障,并表示“钦州、防城港已有成功操作的范例”。至于房产证,她先是说“交房5年内办证”,后又称“开发商协助办理”。

    “金悦·阳光里”的开发商为广西金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月22日下午,负责该项目的招商经理陈先生表示,公司与明华村8组签了协议,双方是联合开发,“他们出地,我们出资。建好之后,除了回建部分,剩余房源由公司自行处理”。

     陈表示,该楼盘相当于租用,并非销售,客户有70年的使用权。如果期间有拆迁等变故,将依据使用年限按比例退钱给客户。此外,由于土地还未转变性质,房产证的办理并未写进《合作建房合同》。对于该楼盘是否有准建证等相关证照,陈说:“正在办理当中。”

 

    部门下发停建通知

    该项目未批先建,且在建设过程中变为商住综合体

    7月24日上午,南宁市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监察、建设及心圩街道办等部门联合执法,到“金悦·阳光里”工地进行检查。

    心圩街道办刘副主任说,该项目所在位置是明华村8组、9组的三产用地,共32.16亩。两个村组与广西金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联营合同,由后者进行开发建设,此前并未上报街道办。目前,该公司已在8组的土地上开工建设,并搭建售楼部进行销售。

    经调查,明华村8组的地块已获土地证,相关手续办理到**总平阶段,尚未申报建筑设计方案,未获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属于未批先建的违章项目。此外,**部门批复的是产业综合楼,而在建设工程中,该项目实质上已变为商住综合体。

    “在没有政策依据前,这样的操作是不允许的。”刘副主任说,开发商宣传的“土地变性”无政策依据,且该地块也不属于拆迁安置用地。目前,有关部门已向开发商及明华村8组、9组下发《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综合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要求停止违法建设,并接受进一步调查。

    对于已经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建房合同》的购房者,刘副主任表示,按照相关规定,该项目为三产综合楼,是不允许改变性质对外销售的,“如果购房者手上有依据,可与开发商协商,申请退回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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